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转让机器设备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客户合同违约金收入2万元。 (2)支付税收滞纳金3万元,银行加息10万元,向投资者支付股息3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7万元。 (3)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26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甲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 2407万元
B: 2387.69万元
C: 2406.8万元
D: 2352万元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5000+40+2-10-25-2600=2407万元。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