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出票人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
A: 出票日期
B: 收款人名称
C: 出票人签章
D: 支票金额
【答案解析】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答案选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