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0日,王女士以个人名义给父亲王老汉开具1万元现金支票一张,用途栏写明“生日快乐",并注明付款日期为王老汉生日当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有关王女士在用途栏书写“生日快乐”的法律后果,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银行不应拒付,因为用途栏记载事项属于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
B: 用途栏记载事项属于绝对记载事项,书写不规范导致该支票无效
C: 用途栏记载事项属于相对应记我事项,书写不规范并不会导致该票据无效
D: 银行应予拒付,因为用途栏书写不规范
本题考查票据的记载事项。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是指除了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 意记载事项外,票据上还可以记载其他一些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王女士在用途栏书写“生日快乐”属于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或称非法定记载事项),记载不具有票据效力,银行不负审查责任。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