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中国公民,就职于中国境内甲公司,2012年7月从境内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3800元,奖金收入600元,岗位津贴300元,交通补贴900元。 (2)3年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元,二级市场股票买卖所得2000元。 (3)为乙单位授课收入3000元,稿费收入820元。 (4)将2008年1月投资80万元购置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周某,合同注明的价款为120万元。 (5)受丙公司委托进行软件设计,取得设计费2000元。 已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4.张某受托进行软件设计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缴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目是( )。
A: 生产经营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劳务报酬所得
D: 偶然所得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内容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