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8年度的利润总额为9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0万元;税法规定当期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1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8年应交的所得税为( )万元。
A: 225
B: 250
C: 222.5
D: 275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900-10+(410-300)=1 000(万元)应交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