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40万元未调整捐赠前的所得额为5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 12.5万元
B: 12.55万元
C: 13.45万元
D: 16.25万元
【考点】公益性捐赠
【解析】公益捐赠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40×12%=4.8(万元),实际公益救济性捐赠为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捐赠=4.8万元,纳税调整额=5-4.8=0.2万元。应纳税额=(50+0.2)×25%=12.55万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