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草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增税人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销售甲类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销售收入为(含增值税)93600元。(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比例税率为56%),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
A: 52 290.92
B: 35 510
C: 45 400
D: 42 400
【考点】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解析】应纳消费税额=93600÷(1+17%)*56%+200*1000*0.003元=44800+600=45400(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