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大型外资企业的销售总监,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008年5月张某突然以企业未支付其延时工作加班费为由单方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离开了公司。张某据此单发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张某的辞职是合法的。()
A: 正确
B: 错误
【考点】签订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和合同时劳动关系的解除
【解析】由于张某与某公司签订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以延时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理由不能成立,张某据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不符合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属于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而辞职,或者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直解除合同的规定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