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北京市西城区工商管理局调节,双方对合同的履行达成谅解。后甲越想越觉得调节结果对自己不利,于是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受理。()
A: 正确
B: 错误
【考点】行政复议的范围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处理,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虽经北京市西城区工商管理局调解,但实质还是甲、乙双方之间的民事纠纷,因而对甲公司的行政复议的申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受理。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