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2018年1-11月损益类科目如下表所示:
损益类科目发生额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 | 借方 | 名称 | 贷方 |
主营业务成本 | 1350 | 主营业务收入 | 1500 |
税金及附加 | 125 | 其他业务收入 | 500 |
管理费用 | 200 | 投资收益 | 30 |
销售费用 | 100 | 营业外收入 | 65 |
财务费用 | 20 | ||
合计 | 1795 | 合计 | 2095 |
2018年12月GD公司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6日,向A公司销售甲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为A公司代垫运杂费2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GD公司向A公司销售甲商品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 确认应收账款176万元
B: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100万元
C: 确认其他应收款2万元
D: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2万元
【解析】资料(1)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7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
借:应收账款 2
贷:银行存款 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销货行为代垫的运杂费计入应收账款,所以应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150+24+2=176(万元),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结转的销货成本为100万元,选项B正确;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选项D错误。
答案选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