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代垫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09万元,上述业务均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尚未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万元。(2020年)
A: 21
B: 22.6
C: 23.69
D: 20
选项C正确,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20+2.6+1+0.09=23.69(万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