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该企业“原材料——甲材料”期初结存数量为2 000千克,单位成本为15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月份发生有关甲材料收发业务或事项如下: (1) 5日,购入甲材料1 61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5 760元,增值税税额为4 121.6元,销售方代垫运杂费2 0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 10日,销售甲材料1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元,材料已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3) 15日,本月生产产品耗用甲材料3 000千克,生产车间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100千克。 (4) 30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发出甲材料成本。 (5) 30日,预计甲材料可变现净值为6 2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保留二位小数) 2.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该企业销售甲材料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时()。
A: 银行存款增加2 320元
B: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2 000元
C: 其他业务收入增加2 000元
D: 应收账款增加2 320元
企业销售原材料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2 320 贷:其他业务收入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0
答案选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