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于2017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 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元。
A: 0
B: 2 000
C: 22 000
D: 24 000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11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的工资补偿金额=2 000×11=22 000(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