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22年12月有关业务如下:(1)销售4辆定制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86000元,收取手续费56400元。(2)将1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5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8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6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辆。(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4S店1辆小汽车,10日签订合同,合同约定15日收取货款,20日发出小汽车,22日开具发票。(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240辆,其中220辆用于销售,10辆用于集资,8辆用于赞助,2辆用于连续生产高级商用客车。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小汽车,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A: 12月10日
B: 12月15日
C: 12月20日
D: 12月22日
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选项D);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选项ABC)。
答案选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