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题】某食品加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食品加工添加剂一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款20000元,税款2600元(2)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一批,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25000元;支付运输费,取得货物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1500元。(3)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生产模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4)销售以油菜籽为原料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取得含税收入64000元;销售水果罐头取得含税收入48600元。(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建造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000元,税款1560元。已知:有关发票均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该企业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A: 25000×9%+1500×9%+50000×3%=3885(元)
B: 25000×9%+1500×9%+50000×3%+1560=5445(元)
C: 25000×9%+50000×3%+1560=5310(元)
D: 25000×9%+1500×9%=2385(元)
农产品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买建材用于建造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一次性从销项税中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00×9%+50000×3%+1560=5310(元)。
答案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