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2】 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议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2018 年5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 提供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954 000元。(2) 提供会议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58 704元。(3) 购进一处房产用作办公场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 000元。(4) 上月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因管理不善丢失,账面成本11 000元,该批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 已知:生活服务、现代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丢失的低值易耗品增值税税率为1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 计算甲酒店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954000×6%+358704÷(1+6%)×6%=77544(元)
B: (954000+358704)÷(1+6%)×6%=74304(元)
C: 954000÷(1+6%)×6%+358704×6%=75522.24(元)
D: (954000+358704)×6%=78762.24(元)
解析:(1) 提供住宿服务、提供会议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2) 题目给出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需要作价税分离后计算增值税;(3) 甲酒店当月销项税额= (954 000+358 704)÷(1+6%)×6%=74 304(元)。
答案选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