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时效,自()。
A: 出票日起6个月
B: 票据到期日起3个月
C: 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D: 提示付款之日起3个月
本题考查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权利时效是指票据权利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即引起票据权利丧失。《票据法》根据不同情况,将票据权利时效划分为2年、6个月、3个月。《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答案选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