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继续教育前会计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然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关联,在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全国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内蒙古系统后,系统自动建立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及继续教育档案。
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机构包括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会计人员可以从内蒙古会计网首页“内蒙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入口登录,选择以上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或补学,学分会自动记载。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收费执行以前年度形成的行业自律价格,即:按年度计费,30元/人年。按学分计费,0.5元/学分。按学分收费主要适用于当年度已经通过其他培训方式取得部分学分后,学分仍不满足年度最少60学分要求的学分补差。会计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收费方式。按学分方式收费每次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年度自律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