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证书要学《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其报名所在地在其工作单位;为在校学生的,其报名所在地在其学籍所在地。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初级会计证书考试一般分两个时间段举行,上午场考试时间为:8:30-11:30。下午场考试时间为:14:30-17:30。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初级会计证考试要求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六十分及以上。才可视为通过考试,若考生一个考试年度内未能通过两门应试科目,则需要在第二年重新报考两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