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是企业为经营利润支付的“所得税账单”,但它的金额并不等于实际交给税务局的税款。简单来说,企业赚了钱需要交税,但会计上的“所得税费用”可能因为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而调整,最终体现为两个部分:
当期所得税:根据税法计算的实际应交税款(如奶茶店当年赚了50万元,按25%税率需交12.5万元)。
递延所得税:因会计和税法差异导致的“未来税款变化”(如企业提前多交的税或未来少交的税)。
举个例子:
服装厂2024年会计利润100万元,但税法规定某些费用(如超标广告费)不能全额抵税,最终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120万元,按25%税率计算当期所得税30万元。同时,因设备折旧方法不同,会计上多提折旧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5万元。此时,所得税费用=30万(当期)+5万(递延)=35万元。
为什么“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两个核心差异
1.永久性差异:税法“不认账”的开支
定义:某些支出会计上算费用,但税法不认可,永远不能抵税。
例子:
企业因环保违规被罚款10万元,会计上计入费用,但税法不允许抵税,需加回利润中计算所得税。
老板私人用车油费5万元计入公司账,税法视为与经营无关,需调整纳税金额。
2.暂时性差异:时间差导致的“税债”
定义:会计和税法对同一笔交易的确认时间不同,导致税款“早交”或“晚交”。
案例:
加速折旧:某工厂设备会计按直线法提折旧(年折旧10万元),税法允许加速折旧(年折旧15万元)。第一年会计利润比税法利润多5万元,需多交税1.25万元(5万×25%),但这部分差异未来会逆转,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器”——三步拆分法
1.第一步:计算当期所得税
公式:
当期所得税=(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税率
调整项举例:
增加项: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如实际发生10万元,税法只认6万元)、罚款滞纳金。
减少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前五年未弥补亏损。
实例:
科技公司会计利润200万元,其中含超标广告费20万元(税法允许扣除150万元)、国债利息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万+20万(超标广告费)-5万(免税利息)=215万元
当期所得税=215万×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32.25万元。
2.第二步:计算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未来需要多交的税(如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可以少交的税(如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案例:
物流公司购入一辆货车100万元,会计按5年直线折旧(年折旧20万元),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
第一年差异:
会计折旧20万元,税法折旧100万元→利润差异80万元(税法利润比会计少80万)。
递延所得税负债=80万×25%=20万元(未来需补税)。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XX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XX元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200,000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0,000元
3.第三步:合并结果
总公式: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所得税费用的“特殊场景”——企业如何合法省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法允许将研发费用的175%计入成本(如实际支出100万元,按175万元抵税),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区域性税收优惠:
海南自贸港企业符合条件的所得税减按15%征收,西部大开发企业也可享受税率优惠。
亏损弥补:
企业当年亏损100万元,可在未来5年内用利润抵减(如第二年盈利60万元,实际只需按40万元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