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亏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盘亏处理需分两个阶段完成:
1.报批前的账务处理(发现盘亏时)
步骤:
冲销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将账面净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案例:某企业发现一台丢失设备,原值10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万元。
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50,000
累计折旧3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解析:
设备账面净值=原值10万-累计折旧3万-减值准备2万=5万元;
该金额暂挂“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等待管理层审批。
2.报批后的最终处理
责任赔偿部分:
若查明责任人或保险公司需赔偿(如设备管理员赔偿1.5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某管理员1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15,000
剩余损失处理:
无法收回的部分(5万-1.5万=3.5万)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3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35,000
固定资产盘亏通俗解释
固定资产盘亏,通俗来说就是企业清点资产时“账上有但实物找不到”的固定资产。例如,公司账本登记了10台电脑,但实际盘点只有9台,少的那1台就是盘亏的资产。这种现象通常由以下原因导致:
管理疏漏:资产报废或转让后未及时销账;
人为失误:账务登记错误或重复记录;
盗窃或灾害:资产被盗、自然灾害损毁等不可抗力事件。
核心原则:盘亏属于资产损失而非正常处置,需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最终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当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