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人应在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后的12个月之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
2、失业保险办会把初级证书的信息和参保人信息进行对比审核;
3、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持证人需先咨询所在地财政部或人社部是否有补贴政策以及补贴金额,确认后即可领取补贴。由于初级会计是属地化管理,考生所在地是否有补贴,补贴金额是多少都有不同的设置,所以建议持证人先打电话咨询,符合申领补贴的条件后再进行申领。
一般情况下,初级会计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所示(具体政策信息以及补贴情况务必以各地区的官方公告为准):
1、申请时必须是企业的在职职工,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
2、证书必须是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明的。
3、自申领补贴当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初级会计技能补贴是一次性补贴,只能申领一次,一般要求考生要在申领证书后12个月内申领。需要上传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卡)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生成的电子文件),在网上自主选择审批部门。
1、帮助落户。对于在外地打工多年,并打算定居的人来说,考取初级会计证书对落户新城市也有一定的帮助。在一些积分制的地区,初级会计证书可以帮助我们累计落户积分。比如在成都,初级会计证可以为落户成都加20分。
2、抵扣继续教育学分。由于从事会计工作或相关会计职称的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按照规定拿到初级会计证书或者只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1个科目,就可以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的90分。
3、抵扣个税。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表明: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税务师,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可以选择“继续教育”进行申报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