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每年继续教育时间固定吗?初级会计每年继续教育时间并不固定,一般是在3月、9月、10月、12月。而且每年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因地区而有所差异,需要以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
一、初级会计每年继续教育时间固定吗?
初级会计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并不统一,一般是在3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12月份结束。由于会计继续教育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因此每个省份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考下初级会计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
根据规定,在取得初级初级证书的当年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指出: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每年继续教育学员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而参加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者被录取的,可折算为90学分。
三、哪些情况可以抵扣继续教育?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4.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7.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