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股利就像奶茶店老板赚了钱,决定给股东发奖金,但钱还没打到卡里,暂时记在账本上的“待发红包”。简单说,它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应该支付但还没支付给股东的利润分红,属于企业负债的一部分。比如手机厂今年赚了1亿,决定拿出3000万分红,在转账前这笔钱就是应付股利。
举个真实例子:
服装厂2024年净利润500万,股东大会决定分红200万→这200万就是应付股利
奶茶连锁品牌向10位股东每人分红5万→应付股利总额50万,直到转账完成前都挂在账上
这些钱为什么不能直接发?三大核心规则
1.利润分配的“闯关游戏”
企业赚的钱不能想分就分,必须按顺序闯过四道关卡:
先补以前年度亏损(比如奶茶店去年亏了20万,今年要先填坑)
提取10%法定公积金(相当于企业的“风险储备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自愿留存的“发展基金”)
最后剩下的才能分红
反面案例:
某电子厂跳过前两步直接分红100万→被税务局认定违规,罚款30万
2.会计与税法的“双重标准”
会计角度:股东大会批准分红当天就要记账
税法角度:实际支付时才算完成纳税义务
这就好比网购下单时记入“待发货”,收货时才真正扣款。
3.股东身份的“税率密码”
例:
股东类型 | 分红税率 | 政策依据 |
---|---|---|
中国自然人 | 20% | 个人所得税法 |
外籍个人 | 0%(外企股东) | 财税字[1994]20号 |
境内企业 | 0% | 企业所得税法 |
境外企业 | 10%或协定税率 | 税收协定 |
新加坡股东王先生收到某外企分红100万→享受免税政策
老板最易踩的3个坑
坑1:把“预告”当“实锤”
董事会决议≠分红实施:
董事会提议分红500万→不记账
股东大会批准分红300万→才计入应付股利
错误后果:提前记账可能被认定为虚构负债
坑2:忘记代扣个税
血泪教训:
某餐饮企业给10位股东分红50万,未代扣10万个人所得税→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共计15万
正确操作:
借:应付股利50万
贷:银行存款40万
应交税费-个税10万
坑3:应付股利变“僵尸账”
常见乱象:
3年前股东大会批准的分红50万,因股东失联一直未支付→形成长期挂账
合规处理:
超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需转入资本公积,并补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