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已正式公布,具体根据甘肃会计网发布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甘肃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日为9月1日,截止日为2023年9月1日,网络教育在2023年9月1日23时关闭学习系统。
根据通知,需要参加甘肃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为: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对于取得初级会计证的人员而言,当年是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明确指出,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分。而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者被录取的可折算为90学分。因此取得初级会计证当年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但下一年开始就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了。
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初级课程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学习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学习
方式:以网络教育培训为主,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可在以下六家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开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在学习之前,会计人员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会计-会计继续教育学习”(http://czt.gansu.gov.cn/)链接,并自主选择其中一家网校进行注册,在选定课程并完成缴费后,即可进行学习。
2、线下学习
方式:以面授培训为主,各行业系统单位一般会按实际情况举办面授培训,培训学时可按有关规定折算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通知,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及当年符合折算条件需要折算学分的,学分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通过折算学分仍未达到继续教育学分标准的,需通过网络学习补足学分。
对于取得初级会计证的人员而言,通过考试当年所折算的学分,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根据继续教育的补学规定,对于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可在以上六家网校任选一家按年度实行网络补学,注意每年度补学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经补学,成绩合格者则视为补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
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考试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