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会计初级证书领取地点: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证书领取有两种方式,具体分为邮寄领取以及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经考生申请,会计管理机构查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信息采集后,证书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本人之前,需要会计管理机构查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信息采集。邮费一般由领证人支付。具体邮寄方式、邮寄渠道、付费方式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向本人领证属地(区级)会计管理机构咨询。
1.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考生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2.他人代领:应携带考生本人学历证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需要考生注意,考生需要佩戴一次性口罩,听取现场人员的具体安排,证书领取完后迅速离开,不要逗留。
初级会计证继续教育,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参加的方式有两种:通过第三方收费参加,或者是参加当地财政局定期组织的学习,每年继续教育的学分是最低不能少于90学分。
继续教育是需要持证人在取得证书,第二年开始每年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同时非持证人,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应当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学习,一个是可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同时也能使会计从业人员,学习到最新的财会政策。
1、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