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限额规定如下:
①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②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③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库存现金概述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持有并存放于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纸币、硬币及外币现钞。其核心特征包括:
即付性:可直接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差旅费等日常零星开支;
限额管理:银行核定企业现金存放上限(如3-5天日常开支金额),超限部分需存入银行;
高风险性:易被挪用或盗窃,需严格监管(如保险柜、监控、双人保管制度)。
库存现金大白话解读:
场景示例:
奶茶店日常管理:某奶茶店每天将收银台的现金存入保险柜,用于次日采购鲜奶和支付兼职小时工工资。若保险柜现金超过银行核定的2万元限额,则需将多余部分存入银行。
建筑工地备用金:包工头随身携带5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偏远工地的突发材料采购和农民工急用支取,确保施工不受转账延迟影响。
关键区别:
库存现金是“看得见的钱”,微信余额、银行存款需提现或转账后才能使用;
现金≠资产:超额现金可能引发税务风险(如被怀疑隐匿收入)。
案例1:连锁超市的现金管理
某连锁超市每日各门店营收现金超20万元,按银行要求将80%存入夜间金库,仅保留2万元用于次日找零。通过“现金清分机+押运公司”实现高效流转,避免超额现金风险。
案例2:存货毁损的会计处理
某食品厂因冷库故障导致一批价值10万元的原料变质。会计先将损失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7万元后,剩余3万元转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