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转背书是指背书人(票据转让方)在转让票据时,通过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限制被背书人(受让方)再次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通俗来说,就是转让方在票据上“盖章签字”时加了一句:“这张票只能由你(被背书人)持有,不能再转给其他人”。
核心特点:
部分有效:票据本身仍可流通,但背书人仅对直接后手(即第一次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续持票人无权向其追索;
责任隔离:若被背书人违反“不得转让”规定继续转让,原背书人对后续持票人不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禁转背书的两种形式与法律效力
1.出票人禁转背书
方式:出票时由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法律后果:
票据失去流通性,仅能以普通债权方式转让(如签订合同),无法通过背书流转;
若持票人强行背书转让,受让人无法获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且出票人可主张抗辩。
案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汇票时,在票面注明“不得转让”。乙公司若将票据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付款,只能向乙公司主张普通债权。
2.背书人禁转背书
方式:持票人(非出票人)在票据背面记载“不得转让”。
法律后果:
票据仍可继续背书转让,但原背书人仅对直接后手负责;
后续持票人若遭拒付,只能向直接前手追索,无法追溯至原背书人。
案例:
乙公司从甲公司处取得汇票后,在背面写“不得转让”并转给丙公司。丙公司再转给丁公司,若丁公司被拒付,丁只能向丙追索,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禁转背书的法律依据与实务影响
1.法律条文
根据《票据法》第34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关键解读:
禁转背书不影响票据本身的效力,仅限制背书人的担保范围;
违反禁转背书规定的转让行为仍有效,但责任链条被切断。
2.实务影响
对持票人:
接收禁转背书票据时需谨慎,可能面临追索权受限的风险;
若票据被多次转让,需核查禁转背书记载位置(正面或背面)以确定责任主体。
对背书人:
可通过禁转背书降低自身风险,避免卷入后续票据纠纷;
但可能损害票据流通性,影响合作方信任。
争议场景:
某建筑公司将一张禁转背书的汇票转让给分包商,分包商再次转让后遭拒付。法院判决:原建筑公司仅对分包商负责,后续持票人无权向其追索。
禁转背书与其他背书的区别
类型 | 特点 | 法律效力 |
---|---|---|
禁转背书 | 记载“不得转让”,限制后续流通 | 仅对直接后手负责,后续追索权切断 |
普通背书 | 无特殊限制 | 背书人对所有后手承担连带责任 |
质押背书 | 标注“质押”字样 | 被背书人可行使质权,但不可转让 |
对比案例:
若背书人写“不得转让”(禁转背书),后续持票人追索权受限;
若写“仅付某公司”(限制背书),票据仍可流通,但需按指定对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