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不一致时,应当根据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实质重于形式大白话解释
实质重于形式,就是“看事情的本质,别被表面合同忽悠”。
举个生活例子:
你租了一套房,合同上写“月租5000元”,但房东私下要求你承担物业费、维修费,实际每月支出7000元。这时不能只看合同上的5000元,而应按实际支付的7000元记账。
企业案例:
某公司签订一份“设备租赁合同”,但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后设备以1元转让。会计上应视为“分期购买”,确认资产和负债,而非简单记租金费用。
核心逻辑:
经济实质:交易背后的真实经济利益流向;
法律形式:合同或发票上的文字描述。
两者冲突时,会计要按经济实质算账,防止“合法造假”。
实质重于形式的四大应用场景
1.融资租赁vs经营租赁
法律形式:合同名称写“租赁”,每月付租金;
经济实质:若租期占设备寿命的90%以上,或租金现值接近设备市价,实为“分期购买”。
案例:
某航空公司签订飞机租赁合同,租期15年(飞机寿命20年),会计上需确认飞机资产和长期负债,而非仅记租金费用。
2.售后回租:卖资产还是贷款?
法律形式:企业将设备卖给融资公司,再租回使用;
经济实质:企业仍控制设备并承担风险,实质是“抵押贷款”。
案例:
某工厂将设备作价1亿元卖给银行再租回,会计上需确认1亿元借款,而非销售收入。
3.明股实债:投资还是借款?
法律形式:合同写“股权投资”,约定固定收益和回购条款;
经济实质:资金提供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实为“债权投资”。
案例:
某房企引入“战略投资者”资金10亿元,承诺3年后按12亿元回购。会计上需确认为负债,而非股东权益。
4.收入确认:发货还是控制权转移?
法律形式:合同约定“发货即确认收入”;
经济实质:若客户未验收或保留退货权,收入不能确认。
案例:
某手机厂商向经销商发货100万台,约定3个月内可退货。会计上需等退货期结束或验收后才确认收入。
为什么实质重于形式是反财务舞弊的利器?
1.戳穿“合同魔术”
案例:某上市公司通过“虚假贸易”虚增收入:
合同形式:A卖给B一批钢材,B再卖给A的关联公司C;
经济实质:钢材未实际流动,资金空转,实为“刷单造假”。
会计处理:按实质冲销虚假收入,计提舞弊损失。
2.遏制表外负债藏雷
案例:某房企通过“明股实债”隐藏负债500亿元:
法律形式:计入“少数股东权益”;
经济实质:需刚性兑付,应计入“长期借款”。
结果:按实质调整后,资产负债率从60%升至90%,触发债务危机。
3.阻断利润调节通道
案例:某科技公司将研发费用“资本化”美化利润:
法律形式: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可分期摊销;
经济实质:研发项目无明确商业价值,应全额计入当期费用。
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利润调减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