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武汉大学免试入学招生简章!保研信息通知!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接收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定了!以下是院校官方发布的详细信息,想要报名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快来查看吧!
武大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5年推免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推免生质量,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学院纪检监察组对推免生接收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成立材料审核组、面试专家组、复试工作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2025年我院拟招收硕士推免生175人(含校企联培)和直博生,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人数为准,具体如下。
专业目录参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推免结束后我院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请考生关注。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可接收成绩优异或科研突出的跨学科相近专业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取消入学资格。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
四、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
1.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本院夏令营优秀营员且确认预推免的考生和通过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始后,须于9月28日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未在要求时间前报名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组织专家组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于9月29日9时起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发放待录取通知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注明考生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注意事项
1.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培养单位可以撤消。
4.获得学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育部推免系统报考我校推免生,且服从调剂,可优先接收。
5.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学校总体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
五、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试等,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情况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英语×30%+专业面试×70%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30%+综合面试×70%
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原则
根据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接收为推免生。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获得武汉大学国家网络安全学院2024年优秀夏令营营员的考生,如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免复试录取,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我校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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