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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实行汇总纳税的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申报不实的,如何补征增值税?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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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嘉妍 3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8号)规定:“第十七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机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申报不实的,就地按适用税率全额补征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发函通知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马老师 3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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