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所需材料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相关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公司成立至今的记账凭证、开业至今的财务报表等等材料; 3、其他材料,如注销会决议等。 当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开始办理注销登记流程: 1、带上税务相关材料,前往税务注销登记,顺利取得清税证明。 2、当企业取得清税证明后,就可以在当地纸媒上登报公示,一般公示期为45天; 3、当公示期无存在异议的话,申请者就可以前往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4、当完成税务以及工商注销登记后,申请者就可以办理企业对公账户等注销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