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会计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商誉,如果是 企业自创的,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如果是通过宣传等途径创立的商誉,属于无形资产。简单地说:如果一项商誉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利益,并且为了该商誉发生的支出可以明确,那么,该商誉就属于无形资产
2、商誉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按6%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