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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不征和零税率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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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不征税和零税率有什么区别呢?
KJ_MavpiPJmLbdf 2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免税是指原本需要征税,但是根据税法相关优惠规定,对这些项目免予缴纳增值税。免的是销项税额,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征税项目是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零税率是增值税法定税率的一种,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不需要纳税。不仅免销项税额,还可以退还货物、服务等在以前环节承担过的进项税额,使得整体税负为零。

李颖萱 2年前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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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与免征额分别是什么
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就开始就其收入全额纳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征税主体和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征税主体又叫征税人,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如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财政税务机关。纳税人纳税人是课税主体,明确由谁纳税,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如企业、组织、个人等。征税主体和纳税人是相对的关系,即征税主体找纳税人征税。
一般经营损失和非常损失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经营损失常见的就是管理不善导致的经营损失,比如管理不善导致存货被盗。非常损失通常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比如自然灾害导致的存货报废。一般经营损失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非常损失对应的增值税可以正常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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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用是指将自己的房屋用于开店做生意之类的经营业务,非营业用就是指自住。自用可以是营业或非营业。
纳税主体、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区别是什么
纳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在性质上属于纳税义务的有关主体均称为纳税主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纳税主体对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进行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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