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入款项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其核算特点在于: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人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人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2.应缴款项(1)应缴预算款。事业单位的应缴预算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入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2)应缴财政专户款。事业单位的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3)应交税金。事业单位的应交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主要如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3.应付和预收款项(1)应付票据。事业单位的应付票据是指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应付账款。事业单位的应付账款是指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3)预收账款。事业单位的预收账款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