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资产减值准备;4、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6、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7、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8、各种赞助支出;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