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如“应付账款”、“原材料”等;明细分类科目如“应付账款”科目按债权人名称或姓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付账款的具体对象,“原材料”科目按材料的种类、规格等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各种材料的具体构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