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已计入费用的业务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多计的部分就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