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1月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基本工资6000元,全勤奖200元,季度效益奖3600元,加班补贴500元。
(2)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不含增值段),房原粗货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轮
除的相关税费200元。
(3)取得境内A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2000元,该股票于当月转让,取得所得2000
元,该股票系6个月以前购买。
(4)取得国债利息600元、保险赔款7000元。
已知: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
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
数为50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人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如下问题:
(1)张某按照“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
(2)张某当月出租住房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额。
(3)张某取得股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4)分析张某免予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图片少了一部分)
会计网用户261
2年前 · 发起提问
会计网金牌专家解答
袁会群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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