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4)
2011-12-13 14:11: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会计网为你整理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例4]某运输企业将其拥有的二座仓库出售给某公司,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该仓库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税务机关确认仓库的评估价格为60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
增值额=1300-600=700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0÷600=116.67%
应纳税额=700×50%-600×15%
=350-90
=260万元
则企业在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26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600000
实际缴纳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600000
贷:银行存款 2600000
上一篇: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3)
下一篇:最后一页
分享到:
收藏

